close
瀏覽人次
2、
勿任意變換車道或爭道競駛。
3、
與前車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者。
4、
依規定車道行駛,大型車、慢速車勿占用內側車道行駛。
5、
由匝道進入主線車道時,應先利用右側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, 並判明交通狀況確達安全距離,再駛入主線車道者。
6、
駛離高速公路或轉入系統交流道匝道,遇壅塞時,應循序停等,勿使用主線車道或路肩超越前車強行插隊切入停等車輛。
7、
聞執行任務之警車、救護車、消防車、救援車、工程車警號應立即避讓者。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