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計數器

2、

勿任意變換車道或爭道競駛。

3、

與前車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者。

4、

依規定車道行駛,大型車、慢速車勿占用內側車道行駛。

5、

由匝道進入主線車道時,應先利用右側加速車道逐漸增加車速, 並判明交通狀況確達安全距離,再駛入主線車道者。

6、

駛離高速公路或轉入系統交流道匝道,遇壅塞時,應循序停等,勿使用主線車道或路肩超越前車強行插隊切入停等車輛。

7、

聞執行任務之警車、救護車、消防車、救援車、工程車警號應立即避讓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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