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瀏覽人次(一)依新修正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73條第1項第7款規定,慢車駕駛人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,處新臺幣300~600元罰鍰。如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者,處新臺幣1200元罰鍰。
(二)另依「道路交通安全規則」第120條規定,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係指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.03以上。
(三)自行車騎士飲酒後駕車將影響「方向把」之操控平衡及距離判斷,為維護您自身安全於其他用路人之安全,建請您酒後切勿騎乘交通工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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