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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凡在道路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報警處理,報案電話:可撥110報案專線。
2. 報案人報案時應說明肇事發生詳實地點(國道×號××公里××公尺×向)與時間、車種與號牌、有無傷亡及報案人姓名、地址等資料;報案後應在現場安全處所靜候處理人員抵達處理。
3. 如有傷亡時,當事人親自或委由他人報案,屬自首,如應負刑事責任可依法減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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